公示公告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清洁生产信息公开
更新时间:2023-04-19 点击:203

2023323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公布2023年*批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的通告》,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公司按照《清洁生产审核办法》相关规定,公布企业相关信息,并开始部署清洁生产筹备工作。

根据《清洁生产审核办法》,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属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使用有毒有害原料进行生产或者在生产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现公示信息如下:

1.企业名称: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2.法人代表:李涛

3.企业所在地址:无锡市惠山经济开发区锦惠路18

4.使用有毒有害原料的名称、数量、用途: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使用的原材料和辅料无剧毒化学品、无列入《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目录》的化学品以及含有上述化学品的物质,不使用含有铅、汞、镉、铬等重金属和类金属砷的物质。企业使用的原料中具有一定毒性或可能污染环境的物质,详见表1

1 有毒有害原辅料统计表

序号名称环评批复量(t/a)实际年用量(t/a)备注
1脱模剂42200kg/桶
2乳化液63180kg/桶
3清洗剂3.52200kg/桶
4液压油10.5200kg/桶
5氮气0.87.5×10-513kg/瓶

5.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名称和数量: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保温炉部分天然气燃烧废气(NOxSO2和烟尘)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压铸过程中3台压铸机产生的压铸废气(颗粒物、VOCs和非甲烷总烃)经集气罩收集后由静电油雾处理器处理后通过15米高的排气筒DA002排放;抛丸过程中抛丸机产生的颗粒物经管道收集至湿式除尘器处理后通15米高的排气筒DA003排放;危废仓库中收集至密闭桶内的废脱模剂、废液压油产生的废气收集至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无组织排放,厂区具体废气排放情况见表2

2 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统计表

序号污染物种类污染物名称排放量(t/a)
1废气
颗粒物0.0802
2SO20.0285
3NOx0.0155
4VOCs6.56×10-4
5非甲烷总烃0.0632

6.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金属屑及废钢丸全部外售给废品回收站,废脱模剂和废乳化液由无锡丰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清洗废液由无锡万盈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处置,金属泥、废滤袋、油泥、废活性炭和废包装空桶有常州大维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处置,废液压油由无锡市三得利石化有限公司处置。企业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情况见3

3 危险废物的产生和处置情况统计表

序号危险废物名称废物类别废物代码2022年产量(t/a)处置情况
1废脱模剂HW09900-007-0971.15委托资质单位处置
2废液压油HW08900-218-080.2
3废乳化液HW09900-006-0928.4
4金属泥HW06900-410-060.5
5清洗废液HW06900-406-069
6废滤袋HW06900-406-060.12
7油泥HW09900-007-090.1
8废活性炭HW49900-041-490.1026
9废包装空桶HW49900-041-490.72

7.依法落实环境风险防控措施情况: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加强生产和环境管理,制定和落实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及事故防范措施。防止各类事故发生,加强原材料、环保设施尤其是有毒有害原料、废气排放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杜绝事故排放的环境影响。

江苏金润汽车传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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